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是指将居民家庭总收入扣除交纳的个人所得税和个人交纳的各项社会保障支出之后,按照居民家庭人口平均的收入水平。家庭总收入是指该家庭中生活在一起的所有家庭人员从各种渠道得到的所有收入之和。
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工资性收入+经营净收入+财产净收入(财产性收入-生活贷款利息等财产性支出)+转移净收入(转移性收入-个人所得税、捐赠支出、赡养支出、交纳社保支出等转移性支出)
居民人居可支配收入标志着居民的购买力,是衡量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最重要和最常用的统计指标。同时,该指标还可以为制定收入分配等政策和开展有关研究提供参考依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可以作为制定劳动工资标准、个人所得税政策、最低工资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参考依据,可以为贫困问题的研究、收入分配研究提供基础资料。还可用于编制国民经济核算中住户部门总资金流量表。
2013 年以前,我国城乡居民收入统计是城乡分别进行的。城镇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城镇住户调查,农村居民收入数据来源于农村住户调查;对城镇居民按可支配收入统计,对农村居民按纯收入统计。虽然,这分别反映了城乡的居民收入及变化,为过去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了重要的参考依据,但是,没有全体居民收入数据,很难准确把握我国居民收入分配全貌,适应城乡统筹发展的需要。
2012年四季度,国家统计局实施了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改革,统一了城乡居民收入名称、分类和统计标准,在全国统一抽选城乡居民家庭,直接开展调查。